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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MA发布新问答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今日发布了一组新的问答,其中包括关于MiCA框架下质押服务处理的内容。
关于质押服务的解释
欧洲委员会解释称,MiCA未包含针对质押的具体规定,因此未禁止质押,质押本身不受特定要求或许可的约束。与直接参与分布式账本协议以质押资产获取验证者特权并最终获得相关区块奖励的质押行为,或者将资产投入流动性池以获取收益的行为不同,质押服务由中介机构为客户提供,中介机构代表客户质押其加密资产并获取收益或验证者特权。然后,收益或区块奖励在服务提供商(代表客户质押资产、履行验证者义务并收集区块奖励等)和作为质押加密资产最终所有者的客户之间分配。
质押服务的要求
在提供质押服务时,加密资产或访问它们的私钥由质押服务提供商保管。因此,提供质押服务是MiCA完全涵盖的保管服务的附属服务。提供质押服务要求加密资产质押服务提供商根据MiCA第75条获得授权,代表客户提供加密资产的保管和管理。在提供质押服务时,服务提供商必须始终满足MiCA中对代表客户提供加密资产保管和管理的授权实体规定的要求(特别是第59、62、66、67、68、69、70、71、72、73、74和75条,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明确职责的协议、将客户资产与服务提供商的资产隔离、最小化损失风险、对加密资产损失的责任等)。特别是,根据这些义务,如果质押服务与保管服务相结合提供,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s)应确保能够根据保管协议将代表客户持有的资产返还给客户。根据MiCA第75(8)条,CASPs还应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客户加密资产的任何损失负责。因向客户提供质押服务以及底层质押活动本身导致的加密资产损失应视为可归咎于CASP。如果质押服务与MiCA管辖的任何其他加密资产服务相结合提供,CASPs应获得客户明确同意质押其加密资产,因为这可能影响客户对其的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