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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 OANDA 迫使嘉盛集团提供额外数据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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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OANDA 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嘉盛集团无需从其 JIRA 系统中提供额外数据。新泽西州地方法院治安法官 Douglas E. Arpert 已签署一项命令,驳回 OANDA 强制出示文件的动议。OANDA 指控其竞争对手 GAIN 的外汇交易技术侵犯了原告的两项专利,即美国专利号 7,146,336('336 专利)和...

在 OANDA 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嘉盛集团无需从其 JIRA 系统中提供额外数据。新泽西州地方法院治安法官 Douglas E. Arpert 已签署一项命令,驳回 OANDA 强制出示文件的动议。

OANDA 指控其竞争对手 GAIN 的外汇交易技术侵犯了原告的两项专利,即美国专利号 7,146,336('336 专利)和 8,392,311('311 专利)。这些专利要求保护在线货币交易的系统和方法,其改进了现有技术的在线货币交易。具体而言,诉状称嘉盛通过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销售满足一项或多项专利权利要求的各项限制的产品和/或服务,侵犯了一项或多项专利权利要求。

OANDA 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提交了强制动议,要求从 JIRA 生成数据,JIRA 是 GAIN 在相关期间使用的问题跟踪和项目管理软件。具体来说,OANDA 从 JIRA 寻求数据,因为“JIRA 是 GAIN 用于跟踪被指控产品的特定版本何时部署或退役的软件工具”,并且“JIRA 因此包含重要的技术信息,包括与理解设计和功能相关的信息” GAIN 被指控的产品,以及特定版本软件的部署时间。”

GAIN 认为,出于多种原因,该动议应被立即否决。例如,GAIN 指出,JIRA 只是一个第三方跟踪和管理软件,并不用于“开展实质性工作”,因此,“源代码和技术文档存储在其他地方”,并且很可能已经由 GAIN 制作。被告还解释说,JIRA 供 GAIN 各部门使用,其中将包含机密客户、员工和特权材料。

法院站在了GAIN一边。法官表示,法院不相信 OANDA 的论点,并援引其他案件中 JIRA 系统和材料的生产作为所寻求的 JIRA 材料可合理访问的证据。

法院认为,OANDA 引用的案例没有包含对合理可访问性的分析,案例只是指出 JIRA 材料是在其他案例中生成的,并且 OANDA “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预设了 GAIN 的 JIRA 系统在其他案例中维护与其引用的案例中的方式完全相同。”

让我们回想一下,在这起诉讼中, OANDA 指控嘉盛侵犯了两项专利:美国专利号 7,146,336(“'366 专利”)和 8,392,311(“'311 专利”)。

2013年3月5日,美国专利商标局颁发了美国专利号8,392,311,名称为“货币交易系统、方法和软件”。

'311 专利教导了以下内容:

一方面,本发明包括一种用于通过计算机网络交易货币的系统。一个优选实施例包括: (a)服务器前端;(b) 至少一个数据库;(c) 交易服务器;(d) 费率服务器;(e) 定价引擎;(f) 利率管理者;(g) 贸易经理;(h) 风险价值服务器;(i) 保证金控制经理;(j) 交易系统监控器;(k) 对冲引擎。另一方面,本发明包括用于通过计算机网络交易货币的方法。另一方面,本发明包括用于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货币交易的软件。

2006年12月5日,美国专利商标局正式合法地颁发了美国专利号7,146,336,名称为“货币交易系统、方法和软件”。

'336 专利除其他外还教导:

一方面,本发明包括一种用于通过计算机网络交易货币的系统。一个优选实施例包括: (a)服务器前端;(b) 至少一个数据库;(c) 交易服务器;(d) 费率服务器;(e) 定价引擎;(f) 利率管理者;(g) 贸易经理;(h) 风险价值服务器;(i) 保证金控制经理;(j) 交易系统监控器;(k) 对冲引擎。另一方面,本发明包括用于通过计算机网络交易货币的方法。另一方面,本发明包括用于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货币交易的软件。

OANDA 和嘉盛资本已经多次就发现问题发生冲突。GAIN 声称 OANDA 一年来掌握了完整的信息,但在采取行动时缺乏勤奋。OANDA 坚称GAIN 的产品仍不完整,并且 GAIN 一直抵制 OANDA 获取关键技术文件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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