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概述
根据 黄金形态通APP 报道,多家全球大型银行正试图让一宗指控其操纵日元LIBOR的诉讼被驳回。这些外国银行被告于2020年10月9日向纽约南区法院提交了驳回动议及 accompanying memorandum,主张法院缺乏属人管辖权。
原告包括一家加利福尼亚养老基金、两家得克萨斯投资基金,以及一家马萨诸塞州实体(声称是一家已解散的开曼群岛投资基金的权利受让人)。原告指控,在推定集体诉讼期间,他们(或其转让人)在美国交易了与日元LIBOR挂钩的外汇远期、利率互换和/或互换期权,包括与部分(但非全部)外国银行被告的直接交易。
关键要点
外国银行被告包括:Barclays PLC、Barclays Bank PLC、Coöperatieve Rabobank U.A.、Lloyds Banking Group plc、Lloyds Bank plc、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NatWest Markets plc、NatWest Group plc、NatWest Markets Securities Japan Ltd.、Société Générale、UBS AG 和 UBS Securities Japan Co. Ltd.。
被告指出,没有原告声称其与某些外国银行被告(包括Barclays PLC、LBG、Lloyds Bank、Rabobank、RBS Group、RBS Japan和UBS Japan)进行了任何直接交易。
从技术上讲,外国银行被告包括六家曾参与日元LIBOR报价小组的银行,以及七家某些报价银行的分支机构。被告称,每个外国报价银行被告和外国分支机构均依据外国法律组建,总部位于海外。
影响解读
被告依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12(b)(2)条,以缺乏属人管辖权为由寻求驳回第二修正集体诉讼起诉状(SAC)。
被告强调,自2015年本案启动以来,第二巡回法院和纽约南区众多法官已拒绝就基于海外操纵外国基准、并据称影响在美国交易、出售和/或营销的金融工具的索赔,对外国银行(包括大多数外国银行被告)行使属人管辖权。被告称,鉴于这一大量权威判例,SAC远未达到确立对外国银行被告属人管辖权的初步证据标准。
关键对比表格
| 原告类型 | 所在地 | 声称交易 |
|---|---|---|
| 养老基金 | 加利福尼亚 | 与日元LIBOR挂钩的外汇远期、利率互换和/或互换期权 |
| 投资基金 | 得克萨斯 | 与日元LIBOR挂钩的外汇远期、利率互换和/或互换期权 |
| 权利受让人 | 马萨诸塞 | 与日元LIBOR挂钩的外汇远期、利率互换和/或互换期权 |
未来展望
被告主张,如果原告的管辖权理论被接受,即基于海外不当行为且与美国无关联的指控,将违反外国银行被告的正当程序权利并威胁国际礼让。
该诉讼目前在纽约南区法院继续进行。
编辑总结
本案凸显了美国法院在涉及外国基准操纵指控时,对属人管辖权认定的审慎态度。外国银行被告以不在美国“居家”且被指控行为发生在海外为由,寻求驳回诉讼。法院的裁决可能对类似跨境金融诉讼的管辖权边界产生重要影响。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哪些银行是本案的外国银行被告?
回答:外国银行被告包括Barclays PLC、Barclays Bank PLC、Coöperatieve Rabobank U.A.、Lloyds Banking Group plc、Lloyds Bank plc、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NatWest Markets plc、NatWest Group plc、NatWest Markets Securities Japan Ltd.、Société Générale、UBS AG和UBS Securities Japan Co. Ltd.。
问题:原告是谁?
回答:原告包括一家加利福尼亚养老基金、两家得克萨斯投资基金,以及一家马萨诸塞实体(声称是一家已解散的开曼群岛投资基金的权利受让人)。
问题:银行寻求驳回诉讼的理由是什么?
回答:银行依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12(b)(2)条,主张纽约南区法院缺乏属人管辖权,理由包括:没有外国银行被告在纽约或美国“居家”;原告未合理指控与诉讼相关的行为发生在纽约或美国;原告似乎放弃了共谋理论;以及行使管辖权将违反正当程序并威胁国际礼让。
问题:原告指控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回答:原告指控被告在推定集体诉讼期间操纵日元LIBOR,通过向外国贸易协会提交虚假报价,影响了在美国交易、出售和/或营销的与日元LIBOR挂钩的金融工具。
问题:本案目前进展如何?
回答:截至2020年10月,外国银行被告已提交驳回动议,案件仍在纽约南区法院继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