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概述
根据 黄金形态通APP 报道,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于2021年6月11日宣布,将针对外国金融服务提供商(FFSPs)的过渡救济延长12个月,至2023年3月31日。该救济使FFSPs免于遵守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牌照的要求,以便等待澳大利亚政府就FFSPs监管制度进行磋商的结果。此次延长旨在为政府改革提供时间,同时确保市场稳定。
关键要点
- ASIC将FFSPs的过渡救济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原定截止日为2022年3月31日。
- 此次延长涉及三项文书:ASIC Corporations (Amendment) Instrument 2021/510 对以下文书进行了修订:ASIC Corporations (Repeal and Transitional) Instrument 2016/396、ASIC Corporations (Foreign Financial Services Providers—Limited Connection) Instrument 2017/182 以及 ASIC Corporations (Foreign Financial Services Providers—Funds Management Financial Services) Instrument 2020/199。
- 2020/199号文书的生效日期被推迟至2023年4月1日,该文书为向特定澳大利亚专业投资者提供基金管理金融服务的外国提供商提供牌照豁免。
- 由于财政部将就影响FFSPs牌照的改革进行磋商,ASIC已暂停对FFSPs提交的牌照申请的评估,除非申请人要求继续评估。
- 在延长过渡期内,ASIC将继续考虑无法依赖过渡救济的实体提出的临时牌照救济申请或新的标准/外国AFS牌照申请。
- 已获得或将被授予外国AFS牌照的FFSPs,在政府磋商导致的立法变更前,可继续根据ASIC颁发的牌照在澳大利亚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影响解读
此次延长为外国金融服务提供商提供了更长的缓冲期,使其在澳大利亚政府完成监管磋商前无需立即申请AFS牌照。对于依赖过渡救济的FFSPs而言,这减少了合规不确定性,并允许其继续在澳开展业务。同时,ASIC暂停牌照评估意味着新申请的处理可能延迟,但已获牌照的实体不受影响。此举也反映了澳大利亚政府在改革FFSPs监管框架方面的谨慎态度,旨在平衡市场开放与投资者保护。
关键对比表格
| 项目 | 原截止日期 | 新截止日期 |
|---|---|---|
| 过渡救济 | 2022年3月31日 | 2023年3月31日 |
| 2020/199号文书生效 | 原定2021年4月1日(根据2020/199) | 2023年4月1日 |
注:2020/199号文书原定生效日期为2021年4月1日,此次被推迟至2023年4月1日。
未来展望
澳大利亚政府将在2021年5月11日发布的联邦预算中宣布的磋商基础上,进一步就FFSPs监管选项征求意见。磋商结果可能导致立法变更,从而影响FFSPs的牌照要求。ASIC表示,在过渡期内将继续评估无法依赖救济的实体的申请,并考虑临时牌照救济。市场参与者需关注政府改革动向,以及ASIC后续的政策指引。
编辑总结
ASIC延长过渡救济的决定为外国金融服务提供商提供了更充裕的调整时间,同时也为政府磋商留出空间。此举有助于维持澳大利亚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吸引力,但长期监管框架仍待明确。FFSPs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并评估自身牌照需求。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ASIC延长过渡救济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回答:ASIC将外国金融服务提供商(FFSPs)免于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牌照的过渡救济延长12个月,至2023年3月31日。
问题:此次延长涉及哪些文书?
回答:涉及ASIC Corporations (Repeal and Transitional) Instrument 2016/396、ASIC Corporations (Foreign Financial Services Providers—Limited Connection) Instrument 2017/182 以及 ASIC Corporations (Foreign Financial Services Providers—Funds Management Financial Services) Instrument 2020/199。
问题:ASIC为何暂停对FFSPs牌照申请的评估?
回答:因为澳大利亚财政部将就影响FFSPs牌照的改革进行磋商,ASIC决定暂停评估,除非申请人要求继续。
问题:已获得外国AFS牌照的FFSPs可以继续运营吗?
回答:可以。已获得或将被授予外国AFS牌照的FFSPs,在政府磋商导致的立法变更前,可继续根据ASIC颁发的牌照在澳大利亚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问题:2020/199号文书的生效日期有何变化?
回答:该文书的生效日期被推迟至2023年4月1日,原定生效日期为2021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