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概述
根据 黄金形态通APP 报道,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于2023年2月20日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运营商的拟议监管要求启动公众咨询。此次咨询旨在为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的新发牌制度铺路。根据新制度,所有在香港开展业务或积极向香港投资者推广业务的中心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均须获得证监会发牌。
证监会提出的监管要求以《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现有制度的监管要求为基础,与持牌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的要求相若,同时亦借机对现有制度的部分要求提出修改建议。
关键要点
- 新发牌制度生效日期:2023年6月1日。
- 适用范围:所有在香港经营业务或积极向香港投资者推广业务的中心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 监管原则: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要求与持牌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相若。
- 咨询重点:是否允许持牌平台运营商服务零售投资者,若允许,需实施哪些额外措施。
- 投资者保护措施:包括确保客户准入适当性及代币准入的稳健措施。
- 过渡安排:计划申请牌照的平台(包括现有平台)应开始审查及修订其系统与监控措施;不计划申请牌照的平台应开始准备有序结束香港业务。
影响解读
新监管框架将重塑香港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运营环境。对于现有平台而言,若计划继续在香港运营,必须申请牌照并满足与证券经纪商相若的监管要求,这可能导致合规成本上升,部分平台或选择退出香港市场。对于投资者而言,新制度有望提升市场透明度与投资者保护水平,尤其是若允许零售投资者参与,将配套额外的保障措施。
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Julia Leung)表示:“自2018年以来,我们的理念一直如此,我们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提出的要求包括稳健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鉴于近期全球一些领先加密交易平台的动荡和倒闭,全球监管机构已明确共识,需要对虚拟资产领域进行监管,以确保投资者得到充分保护,关键风险得到有效管理。”
关键对比:现有制度与拟议制度
| 项目 | 现有制度 | 拟议新制度 |
|---|---|---|
| 法律基础 | 《证券及期货条例》 | 以现有制度为基础,并作修改 |
| 适用平台 | 部分平台 | 所有中心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香港经营或向香港投资者推广) |
| 零售投资者 | 未明确允许 | 咨询是否允许,若允许则需额外措施 |
| 监管要求 | 与持牌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相若 | 与持牌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相若,并作调整 |
未来展望
证监会计划在其网站上发布名单,告知公众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不同监管状态,并将继续与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合作,加强香港公众的投资者教育。随着咨询的推进,预计新制度的具体细节将在2023年6月1日前进一步明确。市场参与者应密切关注咨询结果及后续指引,以便及时调整业务策略。
编辑总结
香港证监会此次咨询标志着香港虚拟资产监管进入新阶段。通过引入发牌制度并考虑允许零售投资者参与,香港旨在在促进市场发展与保护投资者之间取得平衡。全球监管趋势趋严的背景下,香港的举措有助于提升市场信心,但也对平台合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后续咨询结果及具体实施细节值得持续关注。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新发牌制度何时生效?
回答:新发牌制度将于2023年6月1日生效。
问题:哪些平台需要获得证监会发牌?
回答:所有在香港开展业务或积极向香港投资者推广业务的中心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均需获得证监会发牌。
问题:咨询的重点是什么?
回答:咨询重点包括是否允许持牌平台运营商服务零售投资者,以及若允许,需实施哪些额外措施。
问题:证监会提出了哪些投资者保护措施?
回答:建议的措施包括确保客户准入适当性及代币准入的稳健措施,并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
问题:不计划申请牌照的平台应如何应对?
回答:不计划申请牌照的平台应开始准备有序结束其在香港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