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联邦法院驳回ASIC上诉,Finder Wallet加密产品Finder Earn未被认定为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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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联邦法院驳回ASIC上诉,Finder Wallet加密产品Finder Earn未被认定为债券

背景概述

根据 黄金形态通APP 报道,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合议庭(Full Federal Court)已驳回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在Finder Wallet案中提起的上诉。该案涉及加密资产相关产品Finder Earn。合议庭的裁决维持了联邦法院的原始判决,即Finder Earn产品并非债券(debenture),因此Finder Wallet(现更名为Wallet Ventures Pty Ltd)未如ASIC所指控的那样违反《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

关键要点

  • 联邦法院合议庭驳回了ASIC的上诉,维持原判。
  • 原判认定Finder Earn不属于债券,Finder Wallet未违反《公司法》。
  • 判决指出,当前监管框架在债券定义及金融服务制度适用于加密资产产品方面存在挑战。
  • Wallet Ventures Pty Ltd(原Finder Wallet)是AUSTRAC注册的数字货币交易所。
  • Finder Earn已于2022年11月24日停止提供,所有资金已全额返还客户。

Finder Earn产品详情

Finder Wallet在2022年2月下旬至2022年11月10日期间提供Finder Earn产品。客户将澳元存入其账户,这些澳元随后被转换为一种名为TAUD的澳元计价“稳定币”,并分配给Finder Wallet。当客户退出Finder Earn产品时,其账户会收到返还的澳元。Finder Wallet以澳元向客户支付年化复利回报,回报率为4.01%,或在某些情况下为6.01%,以换取对客户资金的使用权。

在ASIC向Finder Wallet通报其担忧后,Finder Earn自2022年11月24日起停止提供,所有资金已全额返还给客户。

影响解读

该判决对在澳大利亚提供加密相关产品的实体具有重要影响。提供加密相关产品服务的实体应注意,此类产品可能属于金融产品。澳大利亚有一系列法律适用于就属于金融产品的加密资产提供建议、交易、保险或其他中介服务的实体,包括要求持有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牌照或获得AFS牌照持有人的适当授权。

判决也凸显了当前监管框架在债券定义及现有金融服务制度适用于加密资产产品方面的挑战。

关键对比

项目详情
产品名称Finder Earn
提供期间2022年2月下旬至2022年11月10日
回报率年化复利4.01%或6.01%
资金形式澳元转换为TAUD稳定币
停止提供日期2022年11月24日
资金返还已全额返还客户

未来展望

此判决可能促使ASIC重新审视其对加密资产产品的监管策略,并可能推动立法或监管指引的更新,以明确债券定义在加密领域的适用性。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应密切关注监管动态,确保合规。

编辑总结

联邦法院合议庭驳回ASIC上诉,维持Finder Earn非债券的判决,为加密资产产品在澳大利亚的监管地位提供了重要判例。该案凸显了现有法律框架在应对加密创新时的模糊性,未来监管机构可能需进一步明确规则。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Finder Earn是什么产品?

回答:Finder Earn是Finder Wallet提供的一种加密资产相关产品,客户存入澳元,资金转换为TAUD稳定币,客户可获得年化4.01%或6.01%的复利回报。

问题:ASIC为什么起诉Finder Wallet?

回答:ASIC指控Finder Wallet提供的Finder Earn产品属于债券,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问题:法院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回答:联邦法院合议庭驳回了ASIC的上诉,维持原判,认定Finder Earn不是债券,Finder Wallet未违反《公司法》。

问题:Finder Earn目前是否还在运营?

回答:否,Finder Earn已于2022年11月24日停止提供,所有资金已全额返还给客户。

问题:该判决对加密行业有何影响?

回答:判决凸显了当前监管框架在债券定义及金融服务制度适用于加密资产产品方面的挑战,提醒提供加密相关产品的实体需注意产品可能属于金融产品,并遵守相关法律。